员工要求公司撤销待岗安排是否合理?
发布时间:2024-04-30 10:00:17浏览次数:455
员工要求公司撤销待岗安排是否合理?

申女士等3人为北京某燃油公司的员工,2006年公司与申女士等3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7年为响应北京市非首都功能定位调整的要求,公司开始进行政策性搬迁,2018年6月公司搬迁结束,所有业务已搬迁到天津。因公司没有与申女士等3人达成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且员工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公司安排申女士等3人待岗。仲裁期间,申女士等3人要求撤销公司的待岗安排。申女士要求公司撤销待岗安排是否合理?
案例分析:员工要求撤销待岗这个要求不合理,单位做出的搬迁行为是符合北京市高院以及北京市仲裁委对于客观情况的相关司法解释。由于劳动者本人又符合劳动合同法42条的情况,所以在北京无业务的情况下,单位做出的这样待岗情况合理合法,劳动者提出的仲裁请求,无法得到仲裁委的支持。
热门文章
-
违反公序良俗,单位有权将员工辞退
2025-02-28
劳动者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张某向人事行政部经理泼洒尿液的行为,严重违反了职业道德,也违反了公序良俗,同时也给其他员工造成了恶劣的示范作用,客观上损害了公司的办公秩序和形象。
-
非全日制用工时间可否计入累计工作年限?
2025-02-27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
-
员工未到公司指定医院就诊,公司是否能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025-02-19
用人单位在尊重劳动者自主就医权的同时,应当完善规章制度,确保病假管理的合规性、合理性,体现对劳动者的人文关怀,在规避用工风险的同时维护自身用工管理秩序。
关注公众号,获取更多资讯!
-
汇智众和微信服务号
-
汇智众和微信订阅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