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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业态经济下灵活用工对企业发展的意义

发布时间:2020-09-11 16:33:03浏览次数: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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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来新业态经济下,我国传统经济形态已经发了巨大转变,导致产业结构的变化。同时,随着企业主体逐步向90后、00后一代覆盖,他们伴随现代科技带来的工作观念及价值观的改变,也正在颠覆传统的企业用工模式。他们更加灵活、开放、多元的思想空间让他们不安于传统的以全日制合同用工方式,而更偏向更加自由、灵活的用工模式,即“灵活用工”。那么究竟何为灵活用工?灵活用工如何解决人才短期缺失或者临时缺少劳动力,最大程度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以保证公司的正常运作?

灵活用工是指企业短期的及项目性的用工模式,企业希望通过灵活用工服务提供弹性的用工模式,从而使组织能够灵活的因需而变。广义的灵活用工包含劳务派遣、外包用工、非全日制用工、退休返聘、实习等劳务用工,以及其他招用短期或临时性兼职人员的用工方式。

灵活用工在国际上是标准用工以外的主流用工方式之一。由于国外劳动合同签订更为长期,用工成本较高,企业要寻求低成本的用工方式,因此灵活用工比例较高,如波兰约46%,日本约40%。从狭义上看,国内灵活用工模式应用比例较低,但自2014年3月1日出台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对劳务派遣人员不超过用工总量10%的限制后,外包用工等灵活用工模式在企业中的诉求也在逐渐增多。国家二胎政策的放开,企业要为部分休产假的女性保留职位,出于用工成本的考虑不能招聘新员工;在某些特殊时刻企业用工压力大,需要灵活派遣来缓和工作压力;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2015年《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在国家政策的鼓励下,人力资源外包将可能成为主流;2018年7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了先合并国税地税机构再接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2018年8月31日中国正式出台《电子商务法》,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的出台使电子商务行业的发展有法可依,明确了国家要促进和鼓励电子商务发展的基调,使电子商务行业与实体经济的关系进一步在法律层面得到了明确,是公平竞争的关系,促进了线上线下的公平竞争。

因此,国内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将会更多地采用多元化的用工模式,灵活用工或传统用工与灵活用工相结合的模式将会是一种用工常态,这种模式会更有效地降低企业的人力成本、提高生产效率,为企业的发展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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